中共山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信訪舉報須知
一、受理范圍: 應當由山東海運紀委受理的對黨組織、黨員違反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、“靠企吃企”問題的檢舉控告;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,提出的申訴; 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。
二、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》、《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》等有關規定,檢舉、控告、申訴人在檢舉、控告、申訴活動中必須對所檢舉、控告、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。配合調查時,應如實提供情況和證據。如有誣陷、制造假證行為,須承擔相應的紀律和法律責任。
三、山東海運紀委將根據“分級負責、歸口辦理”原則,對檢舉、控告、申訴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。
四、提倡實名舉報,實名舉報請提供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和準確聯系方式等內容。
五、反映紀檢組織受理范圍外的問題,請向相關部門提出。
六、舉報方式:
舉報電話:0532-83670217
來信來訪: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連云港路66號青島國際航運中心3711室 山東海運紀委(郵編266034)